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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三项机制”推动政府合同审查提质增效

来源:临沂政法    编辑:王岩

 

近年来,临沂市河东区着力构建政府合同审查“三项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把关、参谋、智囊”作用,推动一大批涉民生、惠长远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在河东“落地生金”,为推进法治河东建设提供了强劲法治保障。

夯基础,推动构建制度保障机制

坚持把构建组织保障机制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强工作队伍,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积极探索完善制度。为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防范潜在法律风险,有效解决合同签订、履行中的不规范问题,制定出台《河东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合同研判、协商、拟订、审查、决策、订立、履行、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内部工作流程,加强政府合同的全流程规范、全过程管理。

二是压实责任倒逼源头。在合同的研判、协商、拟订过程中,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律顾问把关作用,会同法治工作人员做好合同初审工作,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反映各方意愿、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划分各方义务、有效保障合法权益,为合同的顺利实施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

三是充实加强机构队伍。召开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培训会议,明确各部门单位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对涉及财政、审计、税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规划等专业部门职权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的专业合规性审查,有力解决了部分单位存在的不知审、不想审、无人抓,无人管等问题。同时加强区直各部门单位和镇(街道)法制机构人才培训工作,有效提高报备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2021年以来,审查重大合同协议669件,为光伏产业园、医疗器械产业园系列招商项目、格力电器(临沂)智能物流园区项目等一大批区政府重大项目的顺利落地提供了法治保障,有效降低了政府合同履约的风险。

重规范,建立健全分类审查机制

在政府合同审查中,严把一般合同及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查关,提高合同审查质量,降低合同法律风险,确保政府合同合法有效。

一是突出审查重点。重点审查合同要件是否完备、合同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材料是否完备、合同主体是否适格、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合同约定内容是否违法,保证政府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专业性。

二是实施繁简分流,提高工作效能。对适用简易审查程序的合同,由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及值班律师2人以上进行审查。对重大复杂的合同,发挥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通过书面审查、召开面商会等形式,借助“外脑”为政府重大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三是严控工作流程。明确政府合同研判、协商、拟订、审查、决策、订立、履行、档案管理等程序和要求,优化政府合同管理,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近年来,对669件政府合同、协议、意向书、要约及其它涉法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涉及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经济补偿等,标的总额达360余亿元。

强创新,建立健全闭环运行机制

一是严把事前审查关口。结合工作实际,摸索出“四横三纵”合同审查流程体系。横向上,推行合同主办制、限时办结制、专家参与制、沟通反馈制四项合同审查工作机制;纵向上,搭建起送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自查、区司法局审核、政府分管领导确认的“三级审查网络”,全面构筑起隔离法律风险的防护屏障。

二是严把备案管理关口。所有部门送审签订完成的合同,均需到区司法局备案。区司法局对备案合同形成详实的合同目录,包括合同名称、签订主体、签订时间及备案时间等基本信息,全部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网络目录化操作。

三是严把履行监督关口。区司法局对各类合同签订实行全过程监督,从前期洽谈、资质认定、资料收集,到上会确定、合同签订履行等环节,由专人负责,专人跟踪,做好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重大合同签订重大风险及时汇报,动态掌握合同履行进展,协调处理履行争议,促进了合同顺利履行,众多项目实现当年落地、当年建设、当年投产,为园区建设的顺利、高效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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