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 山东省司法厅举行第一批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暨山东省示范性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揭牌授牌仪式
12月13日,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在山东财经大学举行第一批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暨山东省示范性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揭牌授牌仪式。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出席仪式并讲话。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迟丽华,山东财经大学党委书记王邵军,山东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赵忠秀,山东财经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陈晓兰,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田秀娟出席。
杨增胜指出,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在高校、科研机构、基层单位设立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示范性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山东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多元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基地设立的重要意义。
杨增胜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阐释研究,深刻领会其科学性、真理性、开创性,把握其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将基地建设成为法治理论研究高地。要始终紧盯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破解制约法治山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开展实务研究,将基地建设成为法治实践服务高地。要发挥研究基地的协同优势,组织学术专家和专业力量,深化打造法治山东建设的“人才库”“思想库”“信息库”,将基地建设成为法治智库创新高地。要立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努力造就一批政治过硬、法律精通、专业精湛、作风扎实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将基地建设成为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高地。
杨增胜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法治山东建设实际,主动将基地建设纳入到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增强建好基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围绕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创新发展研究。要完善基地运行机制,搭建实践转化应用平台,努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杨增胜代表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分别与山东财经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新泰市司法局、五莲县司法局等5家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就加强基地建设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杨增胜与王邵军共同为“山东省示范性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揭牌,杨增胜、田秀娟为“第一批法治山东建设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授牌。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新泰市司法局、五莲县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并进行了交流发言。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山东财经大学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