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动领导干部学规学法制度落实落细 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岩
“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日常岗位所需法律知识的积累,也得益于定期举办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测试。”近日,泰安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马春红作为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在由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能力随机测试中取得了94.5分的好成绩。
通过“提任”考法、定期考法、专题考法、单项考法,加大对新入职公务员、新提拔领导干部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测试,是泰安市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和法律素质的具体举措,也是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一个缩影。
抓住“关键少数”,激发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的“头雁效应”。今年5月,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对于科学编制清单、强化清单运用等提出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落细。
《实施方案》提出,要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五年普法规划、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起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重要内容,确保学习有计划、有举措、有成效。
《实施方案》要求,要把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述法内容,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清单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通过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日常学法和年度考法相结合,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