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壶解纠纷,喝茶化矛盾!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六堡人民法庭开启“法庭+行业协会”调解模式
来源:平安广西网 编辑:孙洪飞
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六堡人民法庭开启“法庭+行业协会”调解模式—提壶解纠纷 喝茶化矛盾
“如果大家都同意这个解决办法,你们就互敬一杯茶,见面还是好朋友,以后生意上还是合作伙伴。”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人民法院六堡人民法庭在调解一起涉茶纠纷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法庭庭长梁晟当即开启“法庭+行业协会”调解模式,汇聚六堡茶行业协会解纷力量参与调解,在“茶道调解室”经过释法明理,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和解协议。今年11月初,该协议约定的内容已履行到位。
法官与六堡茶茶叶协会理事在“茶道调解室”共同调解矛盾纠纷
“我们已经完工了,施工过程中你们也有专人在场,如今拖着不给钱,你们还讲不讲道理!”“你们做工差,不符合标准。”2023年6月,某建筑工程劳务公司承包了苍梧县六堡镇某茶园,负责开梯、种植、除草、施肥等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因地势陡峭、多弯、土质疏松,不适宜机械施工,需要人工施工。2023年8月,劳务公司与吴某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由吴某组织人力开展施工。
2023年11月施工完成后,吴某通过微信与劳务公司核对工程量,要求结算并付款。但劳务公司以吴某施工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为由,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双方多次沟通未果。今年5月,吴某将劳务公司诉至法院。
“山体坡度、土质、弯度差异都很大,本身就难以固定标准,怎么可能做到分毫不差?”吴某认为,他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务的,而且施工过程中劳务公司也有人员到场,并未提出整改要求,现在工作已完成,工人已撤离,此时提出施工不符合约定标准,没有依据。劳务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并支付劳务款。
“你们的工作根本不达标,复工又不愿意,我不可能支付全部款项。”劳务公司认为,有关施工的要求,双方在合同中已有约定,但是吴某在施工过程中,对梯级的间隔距离、弯道顺直的幅度等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因此不同意支付全部劳务款。
为准确了解案情,主办法官梁晟率队到茶园现场勘查。现场地势复杂,若启动鉴定或者评估机制,不但耗时长,而且花费巨大。梁晟认为解决纠纷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双方利益,确定一个公平合理且双方都能接受的劳务款数额。
为促成调解,减少当事人诉累和损失,在调处的关键环节,六堡法庭启动“法庭+行业协会”调解模式,邀请六堡镇六堡茶业协会的理事秦永强和区灿松到“茶道调解室”共同调解,边品茶边沟通。
“你们先喝杯茶冷静下来。生意不是一棍子买卖,未来也许还有更多合作。”秦永强从茶叶行业大局出发,从长远利益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梁晟也适时释法说理,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双方以茶为媒,寻找和解突破点。
经过一番调解后,劳务公司首先作出让步,吴某也跟着松了口,双方很快达成和解协议:劳务公司将未付劳务款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给吴某;吴某则同意将付款时间适当延后。问题解决了,双方当事人喜笑颜开,约定继续加强合作。
近年来,六堡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茶文化融入司法调解中,以茶促调的同时,积极运用“法庭+N”模式,与多部门联动织密法治网,不断优化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六堡茶产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