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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创新

江苏泰州姜堰溱潼法庭助力绘就乡村社会治理好“枫”景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编辑:朱丽君


法庭把协商理念融入执法办案,就地就近多元化解村民矛盾纠纷,对促进乡村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深远!”近日,30余名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了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溱潼人民法庭工作,从“融园”到协商文化培育展示馆,再到委员工作室,全国人大代表褚锋边看边点赞。

近年来,溱潼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到端口前移、多方联动、法治先行,形成了矛盾纠纷预防在前、调解优先、法治赋能的良好格局,书写了基层治理的“溱潼样卷”。

“防”字抢先机

溱湖旅游区是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溱潼古镇中的溱湖商业街有着大大小小几十家店铺,活跃的旅游经济背后,各类纠纷也多发易发。“那时乱扔垃圾、乱倒污水很常见。”说起以前,李记鱼圆店的老李直摇头,“别谈什么服务意识,跟顾客吵架都是常有的事。”

对此,溱潼法庭主动联系社区,经过走访、调研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溱潼法庭围绕商户管理、市场经营、消防安全、环境整治、游客纠纷处理等方面指导制定了溱湖商业街经营公约。“现在大家都是发自内心地遵守规则,不靠协管人员督促约束,我们管理起来轻松多了。”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制定公约的做法赞不绝口。 

在矛盾纠纷预防处置上,溱潼法庭始终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发现乡村汽车乱停乱放的现象普遍存在,溱潼法庭便指导制定了姜茅村乡村停车村规民约;为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溱潼法庭帮助指导河横村制定生态农业村规民约,在农业规范活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经营等方面加以规范……溱潼法庭因地制宜指导完善各类村规民约6个,让村规民约引领乡村治理新风尚。

溱潼法庭还在辖区村居社区推行“法治村主任”做法,选派干警与10个村居社区挂钩,参与村居重大决策、村民自治管理、矛盾纠纷化解、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等工作,增强乡村法律服务专业保障力量,全方位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

“融”字促和谐

“法融溱里”是溱潼法庭打造的特色工作品牌,在工作中做到与情理相融、与溱湖里下河地区优秀传统文化相融、与群众相融,把法、情、理融合贯穿法庭工作全过程。溱潼法庭副庭长孙素华介绍,作为政协委员的他,在区政协和院党组的指导领导下,在法庭设立了“法融溱里”委员工作室,选聘有资历、有经验、有威望、懂专业的政协委员充实调解队伍。

王某的儿子王小某患有精神疾病,近日,王小某从天台爬到了邻居陈某家并对其实施殴打,致其肋骨七根断裂,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给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多万元。王某生活本就捉襟见肘,对赔偿的金额表示无法接受。

“王某家的状况你也清楚,你看赔偿金额能不能做出一些让步呢?”“陈某重伤卧床,你真心诚意道个歉,我们再帮忙做个居中的调解。”孙素华联系有丰富家事调解经验的政协委员钱越和人民调解员王久凤到场调解,最终,双方当场签署了和解协议,由王某赔偿陈某各项损失4.2万元,棘手问题圆满化解。

在委员工作室隔壁,是溱潼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的“潼心圆”调解工作室,凝聚政协、法院、公安、司法力量,又整合了各村居调委会、社会组织和网格员,共同打好矛盾纠纷“阻击战”。在“一庭两室”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下,俞垛镇邻里健康权纠纷、春草村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何祝野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三垛村共有物分割纠纷、夏朱村村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沈高村邻里相邻权纠纷等40余件案件得到高效化解,调处成功率达100%,大力推动了基层和谐善治。

“导”字助振兴

为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中找到最佳着力点,溱潼法庭强化规范引导,将法庭工作与法治乡村、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文明乡风等方面深度融合。6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溱潼法庭第一时间通过“融合法庭”平台宣传新法,为辖区俞垛镇16个村“两委”成员进行线上培训,详细解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线解答“两委”成员提出的问题。

“这两年,村干部在依法办事和为村民服务方面进步很大,邻里矛盾纠纷少了,我们也越来越满意。”三垛村70多岁的郭大爷对村“两委”班子的变化看在眼里,乐在心里。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溱潼法庭通过“法融溱里”讲法堂、巡回审判、法治大讲堂等载体,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用法治激活乡村振兴动力;通过支部共建、专项培训、法治讲座等形式,提升辖区村居党建水平“两委”成员能力素质,助力乡村治理。今年以来,该庭帮助村镇理顺规范各类承包合同13份,联合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110余人次。辖区实现诉讼案件逆增长或慢增长,11个村(社区)连续多年无讼。

姜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平表示,下一步,溱潼法庭将继续放大“法融溱里”品牌效应,不断探索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推动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助力绘就乡村社会治理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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